九派新闻消息,9月25日散户配资网站,陕西人李女士向九派新闻反映,她61岁的父亲此前在陕西咸阳湖景区散步时,被望湖楼150多斤的护栏石柱砸伤,致大腿多处粉碎性骨折,至今仍在医院治疗。
\n李女士称,其多次与景区沟通解决方案及赔偿事宜,景区的回复是建议起诉。但李女士认为,起诉周期漫长,父亲入院24天以来,医疗费累计3万多元,都是家属在支出;此外,为照顾父亲,李女士家里人不得不暂停工作,父亲的二次拆钢板手术至少要等到一年后。
\n她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当时父亲到景区时,未见到提示石柱安全风险的警示牌。她告诉记者,事后第二天,母亲去了现场,“发现他们已经把柱子粘回去了,拿铁丝缠着。”大概三四天后,他们再去景区发现,“铁丝已经取掉,石柱完全恢复原样,看不出来痕迹,没有任何围挡,景区还是正常开放。”
\n对此,记者致电咸阳湖管理处,对方表示“不接受电话采访”,随即挂断电话。据新京报此前报道,针对此事,咸阳湖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景区对望湖楼有使用权,将配合调查处理,也将在有安全隐患的区域增设警示提醒。
\n李女士父亲受伤现场。图/受访者提供
\n【1】当事人:大腿多处粉碎性骨折
\n李女士介绍,9月2日早上,其父亲到咸阳湖景区遛弯,走到景区内的望湖楼,左手扶着石柱的护栏,右腿准备上台阶的时候,石柱突然断裂倒塌,砸到了他的大腿。
\n当天,医院出具的初步诊断证明显示,李女士父亲为右股骨粉碎性骨折、右腓骨小头骨折,同时右膝关节与右上肢损伤,还伴有血栓的形成。
\n李女士父亲的初步诊断证明。图/受访者提供
\n李女士在腾讯新闻“热问”发声称,父亲经过手术,腿部植入了一块20多公分的钢板、10个钢钉,并从腰间取出一块骨头植骨在膝盖处,韧带和半月板多处严重损伤。
\n李女士在腾讯新闻“热问”发声。图/腾讯新闻截图
\n她告诉记者,这次事发之前,父亲的腿“没有任何问题,7月还爬过山,之前从来没有受过伤”。目前,老人仍在医院治疗,“现在的腿完全是直的,不能正常弯曲,希望一个月之内,腿能打弯到90度”。
\n医生还告诉李女士,血栓比骨折更危险,血栓在身体里是游离的状态,到大脑是脑血栓,到肺就是肺栓塞。所以,现在老人同时进行血栓的治疗与腿部的康复。
\n当前,李女士和母亲在医院轮换着照顾父亲。其父亲原本的工作不得不请假,她希望,父亲能尽快治好,不要影响到日后生活。
\n【2】景区:对望湖楼有使用权,将增设警示提醒
\n事发之后,李女士多次联系景区,沟通解决方案和赔偿事宜。李女士称,上周去了景区管理处,对方回复,这是建筑质量问题,望湖楼是城投集团建的,景区只是作为管理方。但她表示,自己去过景区多次,都没有看到安保人员或安全提示。
\n她告诉九派新闻,父亲当时去遛弯时,景区没有竖警示牌,提示石柱的安全风险。事后她多次去过望湖楼现场,也均未见到警示牌,未看到工作人员。“监控室一直没有人,我前天去的时候,甚至可以把监控室的门推开,在里面坐了半小时都没看到任何保安过来。”
\n9月23日李女士到望湖楼,保安室内未见工作人员。图/ 受访者提供
\n据她描述,当时父亲受伤后,没有景区的工作人员过来,于是她母亲报了警。警察帮忙找到了景区工作人员。警方的说法是,此事属于民事纠纷,一般走司法程序,只能开具一份出警记录,证明老人在此地受伤的事实。
\n李女士指出,其与景区沟通的结果是,对方建议起诉。她认为,起诉可以,但时间漫长,父亲还要做二次拆钢板的手术,至少要一年多。住院至今已花费3万多元治疗费,都是家属在承担。
\n李女士父亲的腿部伤情。图/受访者提供
\n她还感到不满的是,事发之后,景区未对倒塌的石柱进行妥善修复。她告诉记者,父亲受伤的第二天,母亲去了现场,“发现他们已经把柱子粘回去了,拿铁丝缠着。”大概三四天后,他们再去景区发现,“铁丝已经取掉,石柱完全恢复原样,看不出来痕迹,没有任何围挡,景区还是正常开放。”
\n李女士提供的图片中,台阶左侧的石柱扶栏底部与顶部的接合处,均有白色物质,“断裂处没有看到钢筋水泥,看起来是一种黏合剂。”她说。
\n事发后,倒塌石柱已恢复原样。图/受访者提供
\n为求证相关细节,九派新闻致电咸阳湖管理处,对方表示“不接受电话采访”,随即挂断电话。据新京报此前报道,针对此事,咸阳湖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景区对望湖楼有使用权,将配合调查处理,也将在有安全隐患的区域增设警示提醒。
\n同日,记者联系上望湖楼的承建方——咸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咸阳市城投集团”)。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工程承建结束后,验收合格才会移交出去。今年4月,已将望湖楼移交至咸阳湖管理处,由其管理旅游方面的事宜,“移交文件写得很清楚,移交以后相应的安全和维护由咸阳湖负责。”对于移交的文件,对方称,不方便线上提供。
\n【3】律师:管理方并非仅享有使用权,也有安全保障义务
\n针对此事,九派新闻咨询了擅长建设工程领域的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李观廷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n他表示,从法律上讲,游客(买门票)进入景区以后,其实和景区建立了一个合同关系;景区和建筑商之间,是一个建设工程的合同关系,所以游客没必要去找建筑方。“合同讲相对性,你和谁签合同,谁去承担责任。”
\n对于此事涉及的咸阳湖景区,李观廷补充,免费开放的公园,也有管理方。景区内的设施造成游客的身体损伤,应该由景区管理方承担责任。
\n另据《羊城晚报》报道,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生廷指出,即使望湖楼2025年4月才交付,管理处接收后,即需对设施安全性进行核查与维护,而非仅享有使用权。本案来看,护栏石柱“突然断裂”表明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管理处未能提前发现该隐患、未设置警示标识、未采取防护措施,属于典型的“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管理者需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应承担责任。
\n公开资料显示,咸阳湖望湖楼项目由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九州建筑设计院设计,咸阳市城投集团建设。据陕西当地媒体报道,望湖楼项目于2024年5月完成交付,楼高27.3米,二层为观景平台,免费向市民开放。
\n今年8月21日,在咸阳湖景区提升改造项目移交工作会议上,咸阳湖管理处党组书记、主任鲁羽娜表示,安全始终是第一位、是底线,要做好风险防控,在工程质保及绿化养护期间涉及安全的问题施工单位要第一时间解决。
\n原标题:61岁老人被景区150斤重石柱砸骨折,景区回复建议起诉散户配资网站,当事人女儿:第二天他们把柱子粘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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